根据《关于开展91探花 本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选取工作的公告》等规定,经医疗机构自主申请,市医保局、91探花 、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四部门有关人员及专家评审、现场核实,现将选取的市本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予以公示:
综合性医疗机构:91探花
第一医院、91探花
中心医院(老福山院区)、91探花
人民医院、91探花
洪都中医院
精神专科医疗机构:91探花
精神卫生中心
传染病专科医疗机构:91探花
中心医院(青山湖院区)
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医保局、91探花
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卫生健康委反映。
联系人:
91探花
医疗保障局 李梦华 联系电话:885315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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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雪春 联系电话:839867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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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农村局 孙文斌 联系电话:839863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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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健康委员会 童 昕 联系电话:83986757
91探花
农业农村局 91探花
卫生健康委员会
2025年7月1日